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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法规草案1项 听取工作报告3项、履职报告7个 作出决议决定3个 任免干部4人
发布时间:2019-08-23 16:13作者:来源:安康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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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至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袁子顺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马孝芳、邹俊杰、陈伦宝、郑小东,秘书长吴少华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审议了《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通过了《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康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安康市2018年财政决算,听取了7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代表事项和人事议案,举行了就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陈勇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肯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40年来的工作成绩,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安康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务实高效做好人大工作。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陈勇强调,本次会议议题都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涵盖了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的各个方面。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全市经济发展、财税征管、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扫黑除恶等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提出了许多务实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希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采纳,有效落实。要抓紧修改法规草案,确保立法质量。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深入推进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研究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巩固好、发展好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要加快易地扶贫搬迁进度,重视解决好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增收的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刚,市政府副市长杨淼,市中级法院代院长贺世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机关县级领导干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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