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4 09:59作者:来源:旬阳县人大 |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结交流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今年在各级人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征文活动。现将10件二等奖作品陆续刊发,供学习交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意义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这些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旬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立足于中省市系列部署在基层落细落实,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完善,走出了一条“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组织代表开展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
一、统一规范,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我们坚持把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履职作为保障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和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基础。针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权不明确,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等问题,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旬阳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形成了全县统一的工作运行模式。提升人代会质量,增加人代会会议次数,规定并落实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效会议时间不少于一天,一般分别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召开;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二十八项职权,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指导各镇人大修订完善了《主席团议事规则》《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执法检查办法》《视察工作办法》《调研工作办法》《测评镇属及驻镇单位年度工作办法》《监督指导村民自治工作办法》等八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使主席团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按照有牌子、有印章、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形象岗、有制度、有图书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专用经费等“十有”标准,规范建设全县21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办公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条件全面改善;实行镇人大主席团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季会制”,围绕区域发展、民生、法治重点领域,科学选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三查(察)一询一评”等形式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三会、五步”主席团履职模式,使主席团工作达到了有计划、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在乡镇政权运转中嵌入并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三会”即:主席团通过主席办公会、沟通协调会、向党委汇报会确定主席团会议议题;“五步”即:主席团通过深入开展“三查(察)一评”、充分审议、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测评等五个步骤规范主席团议事程序,保证决定事项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开展调查、视察、检查、评议和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已成为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业主责,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多措并举,促进代表日常履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作用的发挥尤其是闭会期间的规范履职,是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针对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流于形式等问题,我们把组织和保障代表日常履职作为乡镇人大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搭建履职平台。将全县1396名各级人大代表就地编为145个代表小组,按照有牌子、有专用房、有办公设施、有代表“形象岗”、有代表信箱、有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学习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活动经费等“十有”标准,规范建设代表小组工作室,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使代表活动有场所、有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履职形式。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每位代表每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60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实行“双联系”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人大代表和5户群众、人大代表每人固定联系10户群众,全县千余名代表与万余名群众“结亲连对”,及时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以代表小组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组织代表集中开展视察、专题调查、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重点问题的解决与化解,促进民生改善和科学发展;组织代表深入走访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及时掌握选区内产业发展、民生需求、舆情动态和行业社情民意,积极协调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收集整理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办理;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推行代表建议办理网上公示,实时查询,提高了办理实效。四是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组织和考核。每年举办代表培训班,全面开展履职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在县镇代表中开展全员创优活动,组织代表争创以“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好、依法履职好、为民办事好、示范带头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代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公示代表履职承诺和代表年终向选民述职,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制定《代表履职绩效考评办法》和《旬阳县人大代表履职规范》,从严考核奖惩,规范履职行为,对那些履职能力差的代表,选民不满意的,实行书面提醒和劝辞机制;开通人大代表信息平台,加强代表之间的交流,互通信息,取长补短。通过这些措施,激励和督促全县各级代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带头学法守法、发展产业、维护稳定、为民办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作用,有效破解了闭会期间“代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能力难提升、作用难发挥”的问题。
三、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监督指导村民自治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县乡人大的重要职责。我们把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作为基层依法治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工程。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明确工作思路。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审议,摸清了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形成了抓住“全面修订实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民主选举、村民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村务公开”四个关键环节,促进村民民主议事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落实为重点的系统工作思路。二是实施具体指导,全面建章立制。提请县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旬阳县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全县305个村(社区)已全面规范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现了村村都有自治“小宪法”、自我管理有“公约”的制度体系,夯实了村民自治工作基础。三是突出重点,持续推进村级“四民主”。加强县镇人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监督指导,抓住关键环节,严格程序,照章办事,确保村委会选举工作符合法定要求;加强日常联系,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各村开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各项事务,推进民主决策;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项目、内容、时间和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依法实施有效监督。目前,县镇人大监督指导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已经完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已成常态,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普遍增强,村级“四民主”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提升了村级依法治理水平,为推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是新时代乡镇政权运行、乡村治理模式的完善和改革,其难度和阻力不可忽视。为此,我们在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机制的转换、考核机制的完善等方面狠下功夫,开展阶段性攻坚,及时纠正工作偏差,使规范化建设始终沿着预定的轨道运行。通过多年的持续推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步入快车道。
步入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光荣使命。我们将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坚定制度自信,坚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做好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为完善根本政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