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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人翁——以石泉县为例看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的成就
发布时间:2019-09-25 10:04作者:陈泽玖来源:石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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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结交流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今年在各级人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征文活动。现将10件二等奖作品陆续刊发,供学习交流。】

 

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人翁

——以石泉县为例看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的成就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泽玖


  据《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志》记载,石泉县1980年11月展开县级人大代表普选工作,石泉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25日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15人,从此,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全县人大工作进入崭新阶段。

  时光荏苒,一晃40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已历经10届。从按部就班开展人大工作,到2019年5月陕西省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在石泉现场观摩交流,从默默无闻的人大工作到换届选举工作登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中央主流媒体,从基层人大工作难以创新到受到全国人大委员长批示、被安康市委在全市推广,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创造了一个个辉煌,将一个个“不可能”变成了现实。纵览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深切体会到了深刻的历史变化、巨大的发展成就,认识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地方实践的丰富性和创造性,感受到了根本政治制度的强大生机与活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泉县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生动实践和工作创新,对我们认识人大制度,增强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实践中不断发展和进步,具有广泛的、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显著提升

  40年来,县级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文化、年龄、性别、界别、民族等结构不断优化,平均文化水平从小学提升到了高中,基层工人农民界代表“草根化”、机关企业代表“精英化”、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结构化”并重,代表性更强,让代表们主观上能为善为,夯实了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基础。石泉县的做法具有典型性。

  (一)代表能力素质有效提升。一方面严把代表“入口关”,选出人民信任的代表。在2016年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在原正常候选人提名推荐程序中,加了一道考察环节,坚持几上几下、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在广泛听取广大选民及各方意见后,再提名、推荐产生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参照干部考察程序,对1046名县、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严格考察,才确定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再按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整个换届中严肃纪律,严格督导检查,使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务实推进、全民参与、全部合法有效,选出了组织放心、人民信任、素质过硬的新一届县镇人大代表。这些做法,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10多家中央媒体联合采访后集中报道。另一方面加强履职培训,让代表能代表人民群众。在每届人大换届后,都对代表进行履职和法律法规培训,促进代表提升能力和素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前,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县人大代表专门履职培训,请省人大立法专家授课,让人大机关工委领导传授经验,让老代表现身说法,为高质量开好人代会和代表履职“厉兵秣马”,广大代表现学现用,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在闭会期间,每年都有计划地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实践锻炼、传帮带考等措施,对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履职方法、思维观念和作风纪律培训,还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考察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让他们能为群众履职。

  (二)主人翁意识在不断增强。从近两届人大代表审议发言、决定大事、建言献策、民主选举情况和闭会期间参政督政、发挥主体作用情况来看,人大代表对自身职能作用的认识、为民办事服务的主人翁意识不断觉醒。不再认为代表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职务一份责任,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意识在履职中得到彰显。如在民意渠道不断畅通的情况下,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质量、数量节节攀升,审议发言更加敢说真话,敢于发表真知灼见,询问时的提问更有针对性和“辣味”。在2018年对县内重点项目——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选址建设问题专题询问中,最终依法否决和取消了这个项目,没有辜负选民的选择和信任。

  (三)代表政治地位日益凸显。县十五届人大以前,代表参与全县性大事的机会相对较少,县十七届人大以来,各级党政机关都增强人大意识、代表意识,建立了正科级以上主要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便于及时准确地听民声、纳民意,以身示范引导人大代表履职。县委书记、县长每年主持召开代表座谈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纳入县、镇、村书记“民情三本帐”,台账式办理销号。全县性的大会、活动,都有代表的位置,考察干部、机关单位年度考核、评议有关领导、评审有关规划计划等,都邀请代表参加,让代表能监督支持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让代表的政治地位得到尊重和体现,激发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实现了“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的转变。

  二、履职渠道和平台更加宽广通达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代表一年参加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提几条建议就完成了任务,知情知政的渠道和机会较少。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政治文化、经济社会、民主法治的快速发展,石泉县人大从加强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建设上入手,一年年发展完善,一届届改革创新,持续推进规范化、绩效化建设,让广大代表有了广阔的履职平台,灵通的信息渠道,让代表可为作为。

  (一)“代表机关”建设全面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组成人员仅15人,十四届时(1998年2月)增加到17名,十六届时(2007年10月)19名,十七届时(2012年1月)21人,十八届时(2016年11月)增加到35人,且驻会组成人员占50%以上。机关内设机构原来一直是“一室四委”,从2016年11增设为“一室五委”,机关工作人员从最初的17人,增加到现在34人,办公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镇人大主席团在2016年机构改革时成为常设机关,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各镇确立了2名以上人大专干,专门为区域内人大代表提供组织服务。2018年4月,结合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新要求,县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县镇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意见》(石发〔2018〕12号),着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代表机关”,让县镇人大成为“代表之家”。

  (二)履职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在2012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之前,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平台仅有代表小组,一般一年举行1-2次活动。2015年开始,池河镇率先探索建立代表专业课题组,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代表来监督和建言献策。2016年底,池河镇开始探索建立健全片区代表工作室,2017年初,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在全县推开。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有保障的标准,打造“样板间”,分片建立46个规范化的片区代表工作室,把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划分到工作室,每周安排1名人大代表坐班接待群众,实现让代表有地方“理事”,群众有地方找代表“说事”,努力做到联系群众“无缝隙、全覆盖”,实现代表从“能服务、能履职”向“服务好、履职好”转变。

  (三)信息化建设在与时俱进。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创建开通了“石泉人大网”,从此有了自己的网络宣传阵地,网站后经2015年和2017年两次改版升级。2016年开始创建了石泉人大工作QQ群,人大代表微信群,联系服务代表。2018年底开通了“石泉人大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人大新闻和代表履职风采。2018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互联网+”模式,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了综合监督信息平台,与财经预算联网监督一道,将人大代表履职、建议办理及法治、民生、城建环保等工作纳入综合信息平台。目前,各镇、各代表小组、各代表工作室均建立了微信群和QQ群,随时随地都可相互联系交流,了解县内外信息,收集社情民意。2018年初,全面建成以电子电子表决器为主的人大常委会智能会议系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表决。

  三、发挥作用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

  代表是人大的主体和组成细胞。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制度的落实和人大工作的发展。40年来,仅从监督工作来看,从最初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报告等一般性监督,到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再到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电视网络问政、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社会评价等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发展。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把创新性的做法及时用规范的制度固定下来,并随着实践不断修订完善,形成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监督、代表履职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鲜活实践、生动实例,通过这一滴“露珠”映射了根本政治制度“太阳的光辉”。各级人大代表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做到了勇为有为。

  (一)发挥代表监督作用机制显著增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增强监督效力,创新开展了“四问一约见一评议”工作。一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电视网络问政。针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188件议案、建议中,代表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急需办理的农业产业发展、合作医疗、烤烟收购方面的问题,组织代表对县农林科技局、合疗办、烟草局主要负责人采用代表电视网络问政的方式进行询问监督,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公布结果,让有关负责人“红脸出汗”,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人大监督更具实效,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二是综合研判实施监督,开展问卷调查。在石泉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为全体县人大代表发放了《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工作落实情况满意度调查问卷》,首次对“四家”工作报告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报告实不实,工作好不好,口头不好说的,通过书面测评来反映,把代表的评价意见原汁原味的反馈给“一府两院”,并把代表意见作为实施监督的重要信息,促使其针对短板和差距改进工作。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还为全体与会代表发放审议意见卡,在分团审议的同时,还对6个工作报告进行书面审议,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三是针对问题实施监督,开展专题询问。2018年3月,组织人大代表对产业扶贫视察中发现的产业奖补、电商发展、旅游带动、技术培训、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问题,对农业、旅游、经贸、人社、供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询问。2019年,还对全县教育工作、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开展跟踪问效。县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监督事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的继续整改,持续监督,确保实效。五是回应呼声实施监督,开展代表约见活动。根据脱贫攻坚工作中代表和群众呼声强烈的蚕桑等产业脱贫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活动,让人大代表和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讨论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六是加强任后监督,开展述职评议。仅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两年来,就对9名副县长、局长等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县委还安排纪检、组织部门对有关评议对象进行谈话,对相应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人大评议结果充分转化运用。2019年还开展“百名代表评百案”活动,促进公正司法。七是推行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实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投票决定,产生了2019年10件民生实事,实现了民生实事由政府“套餐”改为代表“点餐”。

  (二)代表“双联系”机制影响深远。从十七届人大开始实行所有县级领导干部联系3-5名县镇人大代表机制,到十八届人大扩大到党政群部门单位一把手和乡镇主要领导,每年召开代表联系座谈会,随时随地收集民情民间,听取建议意见。不断深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利用代表工作室、课题组,常态化联系群众和选民,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和督促解决群众困难问题,既接“天线”又接“地气”,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代表在工作室“坐班”接待选民、代表电视网络问政、代表课题组破解难题等工作被市委命名为“石泉做法”,在全市推广,相关调研材料也得到全国人大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创了石泉人大工作之最。

  (三)代表建议收集办理机制不断完善。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探索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落实率同步提高的路径,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则,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2017年开始纳入县、镇、村书记“民情三本账”,录入县人大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台账式办理销号。实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政府领导包抓办理、重点建议现场督办、人代工委与“两办”联合督办通报、评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机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落实解决率双考核。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开始,每年在人代会上表彰若干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有效调动了人大代表和办理单位积极性。

  (四)五级代表联动共创机制作用明显。加强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共创,凡对全县重要工作的监督活动,都组织五级代表参与,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大走访”“石泉县人民满意的十佳代表评选”“助力新民风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助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有担当”“我身边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征文、代表风采手机随手拍等系列活动,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向各级各部门传达各级人代会精神,组织代表在主战场上抓主业,立足岗位发挥示范带头,在助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防范风险、创业就业、平安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和各个方面勇带头,树标兵,做贡献。2017年以来,涌现出了27年如一日从事乡邮工作、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带领乡亲发展致富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李金斗,在脱贫攻坚一线默默奉献的市四届人大代表陈为保,金牌调解员市、县两人大代表刘世元、李武龙,科技带头人县人大代表欧立健、蒋永林,创业标兵罗来卫、陈国盛等一大批优秀人大代表,近2年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披红戴花公开表彰奖励“十佳人大代表”20名。

  (五)代表履职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加强。为每名县人大代表落实一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健全代表管理、活动、联系以及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使代表履职活动有据可查。每年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充分保障代表培训、活动和工作经费,保障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对镇人大和代表工作室给予以奖代补,激励各镇人大和全体代表积极履职,发挥作用。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对违犯纪律和法律法规、履职不积极被选民评议为不称职、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代表,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劝其辞去代表职务。2018年以来劝辞2名县人大代表,让代表肩有责任,干有标准,做有保障,退有“出口”,始终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机与代表队伍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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