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16:47作者:方绪周来源:石泉县人大 |
石泉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千里眼”“顺风耳”
——14名县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络员
4月30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是该院聘请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络员,来这里接受聘任和履职培训。
开展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能。石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县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9月作出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2019年12月与县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暂行办法》。聘请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络员,负责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是“决定”和“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检察机关人力有限,仅靠自身力量去发现案件线索,未免力不从心,“盲点”和“死角”也在所难免,有了联络员,检察机关就有了“千里眼”、“顺风耳”。
培训会议上,县检察院为受聘的联络员颁发了聘书,2名员额检察官就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讲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隆菊应邀出席了培训会议并对全体联络员和县检察院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本次聘任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络员共24名,他们来自于社会各界,其中县人大代表为14名,占比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