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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22-03-29 13:06作者: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来源:安康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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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孝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第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在服务和保障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了新贡献。五年来,共有111个集体和18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8个案(事)例获评省级以上精品、典型、优秀案(事)例,6项工作在国家和省级工作会议上交流。

一、聚焦中心大局,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担当

坚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批捕15人,起诉15人。始终保持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批捕487人,起诉883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203人,起诉229人。着力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296人,起诉1717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批捕504人,起诉680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扛牢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严格依法办案,批捕216人,起诉313人,追诉漏犯19人,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任某某涉黑案、何某涉黑案提起公诉。协同“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43条,起诉“保护伞”8人。坚决“打财断血”,建议公安机关查扣、冻结涉案财产300余万元。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办案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6件。汉滨区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竭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30人,起诉187人。决战脱贫攻坚,全市检察机关共协调争取资金4200余万元,帮扶22个贫困村如期脱贫摘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汉江、秦巴山生态环境保护,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387件,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的土地1200余亩,清理固废垃圾3300余吨,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20余万元。4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盯防护物资、监管场所安全和生活物资价格波动,通过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共批捕涉疫案件7人,起诉12人。白河县院办理的李某军、李某静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针对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适用从宽处理政策,依法对涉企案件不捕10人、不诉15人。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委“产业项目建设年”部署,出台“十条措施”并开展“走访百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与市工商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360人,起诉534人。岚皋县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汉滨区院服务民企工作经验在全国自贸区检察工作研讨会上交流。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能、人员转隶。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协作、配合和制约,落实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工作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19人,决定逮捕14人,起诉89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权王军、王隆庆、郑永涛等一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

二、聚焦司法为民,在履职尽责中回应群众新期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自觉扛起纾解之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全心增进民生福祉。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铁拳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0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246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62处,努力守护人民群众“头顶”“脚下”安全。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起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3人,立办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

真情回应群众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两级院共受理信访5296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保持在100%。全面压实首办责任制,对68件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确保“首办即息诉、首访即息访”。全面清理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通过重新审查、开展救助等手段,化解陈年访、重复访38件。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针对复杂案、疑难案,组织听证183次,矛盾化解率98%。“情同此心”“如我在诉”有效解开法结、心结。

倾力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双向保护”,对32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100余人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教职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成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7000人次。12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384场次。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汉滨区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悉心保护特定群体利益。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发现的盲道缺失、占用等情况,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件,推动问题解决。针对企业骗领残疾人就业补助金,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追回135万元。切实维护困难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司法救助1086人,共发放救助金310万元。全力护“薪”让农民工不忧心,专项监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1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款180余万元。

三、聚焦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取得新成效

始终聚焦司法办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法律监督更优。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34人、提起公诉8254人。监督立案264人,监督撤案303人。监督漏捕411人、漏诉503人、漏罪35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抗84件。对侦查、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完善“派驻+巡回”工作模式,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2件。市检察院督促安康监狱规范提请减刑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4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7人。

民事法律监督更精。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认真抓好最高检二号和五号检察建议落实,统筹推进民事裁判结果、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提请抗诉、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2件,纠正审判程序、审判人员和执行活动违法366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案件25件,向有关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件,切实维护裁判权威。2个案件入选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行政法律监督更实。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与市中级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分别签署协作配合意见,推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共办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50件,发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239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征地拆迁、土地执法、劳资纠纷等领域化解案件19件。当好法治参谋助手,针对农村客运、物业管理乱象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2件,促进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行业治理。

四、聚焦诉源治理,在推进平安建设中迈出新步伐

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更深融入社会治理,以良法善治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建设。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积极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等轻刑犯罪,不批捕1598人、不起诉1330人,不捕率、不诉率从2017年的19.35%8.08%提升到2021年的29.98%18.19%;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03人,诉前羁押率从201756%下降到2021年的37.19%

全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社会治理功能,促进息诉服判。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全面推行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对414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保持在87%左右,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4.7%,一审服判率达到98%,高出其他刑事案件14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三个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公益诉讼检察让公益保护有力有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8件,行政公益诉讼2502件,20177月全面推开以来,年均增长25%。约98%的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达到了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对一些落实难度大和需要其他机关配合落实的,则通过座谈协商等形式接续协调促进落实,以最小司法投入促进源头治理。建成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和物证检测室,配置无人机、快检智勘工具箱,有效满足办案需求。市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协调指挥中心,集中人财物办理案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500余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14亿元。

五、聚焦素能提升,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激发新动能

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思想政治建设立根铸魂,创新打造“红色党旗映检徽,执法为民写忠诚”党建品牌。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整治“六大顽瘴痼疾”48个,75名检察人员受到处理,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11项,推动立行立改、抓源治本。持续抓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8件,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令行禁止、违令必究。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抓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两级院内设机构同步精简,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职能划分更加精准,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从2019年的1:1.73下降到2021年的1:1.15,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力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强化基层院人、财、物保障,以“八化”建设推动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

精心打造品牌亮点。聚焦市委市政府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部署,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保护手段,集“惩治、修复、治理、预防”为一体,探索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模式。2021年我们进一步将生态检察内涵拓展至政治、法治、社会、经济、民生等领域,力求以更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助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建设。生态检察品牌获得认可,安康检察形象得到提升。全市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度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平利县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80余次,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精心办理代表建议18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邀请委员参加公开听证、视察调研等活动580人次,认真办好政协提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36人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15次,定期公布检察业务数据,努力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年的工作稳中有进,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才能把准航向、精准发力;必须坚持服务大局这个主线,才能行稳致远、奋发有为;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个宗旨,才能赢得信任、取信于民;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才能长治久安、幸福安康。

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监委、法院、公安等机关的相互协作,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理念还要进一步更新,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还不够,护航发展措施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三是对标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法律监督能力还需持续提升。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深入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市检察机关站在新起点、展现新作为奋进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矢志不渝坚持稳进,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改革创新,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为人民司法的法治责任;进一步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持续提升,切实担负起为检察增色的检察责任。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为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三有”争创为抓手,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守正创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康、法治安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始终把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以“两个维护”校准工作方向,切实落实好维护好党的全面领导和人大的法律监督。

二是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服务和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和网络等各类犯罪。着力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护航美丽安康建设。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三是自觉为民司法,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依法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强化监督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更好维护公益。

五是持续强基固本,坚定有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围绕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一体强化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大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强基导向,建强建好基层检察院,优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积极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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