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09:10作者:冯娟 罗慧来源: |
为贯彻落实好“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10月26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平利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平利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提出,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审查制度,吸收有法学实践经验和法学理论素质的人大代表、专业人员参与具体审查工作,弥补备案审查力量不足,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府一委两院”要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报备规范性文件;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