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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创新校长院长“四问三查一评价”监督机制 助推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06 15:02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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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民生关切的教育和医疗两大“关键事”,紧盯校长院长两类“关键人”,坚持党委主导、人大主抓、多方参与工作格局,注重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协作联动、贯通融合,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建立“四问三查一评价”长效机制,连续五年开展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和全县校(园)长社会评价,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四问”听民意。县委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和全县校(园)长社会评价办法》,领导小组制定《赋分标准》和《工作方案》,发布评价公告,组建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主管部门党委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评价工作专班,面对面开展“四问”。即:在就医人员和在校学生中现场问质量;在出院患者和家长代表中跟踪问服务;在医护人员和教职员工中访谈问管理;在基层群众和各界代表中走访问民意。

注重“三查”看业绩。开展电话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民意调查中心)随机电话抽查学生家长、出院患者对校(园)长、院长的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结合“四问”同步发放调查问卷,利用“代表云家”小程序线上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对校(园)长、院长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开展现场核查,由评价工作专班负责,吸收教育医疗专家参与,重点核查业绩资料、设施环境、管理服务等情况。通过“三查”,多渠道掌握校(园)长和院长的能力、作风、业绩、口碑,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突出“一评”促提升。综合评价“画好像”,召开评价会议,听取履职报告,现场点评测评,会后对照标准综合评价赋分,形成评价意见,向社会公示后确定评价结果,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反馈至评价对象及其主管部门,抄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整改“不打烊”,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紧盯问题整改不放,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逐项落实;结果运用“实打实”,评价结果与校(园)长绩效工资、与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挂钩,作为“一流校长”和“满意院长”创评的重要指标和评先评优、提拔重用、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年来先后评价校(园)长、院长185人次,各方参与评价1.1万人次,征集意见建议672条。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有效吸纳了民意、汇聚了民智,回应了群众对教育医疗事业的关切,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实践魅力,得到了上级人大关注肯定;有效传导了压力、激发了动能,促进了民生领域“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推动了教育和医疗事业提质增效,石泉相继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教育信息化区域综合试点优秀县,全省健康县城建设试点县、健康素养促进项目试点县等荣誉称号,教育和卫健部门在县人代会上的测评满意度逐步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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