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1 15:19作者:刘亚锋来源: |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监督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司法工作方式方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大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监督,围绕群众关注的审判执行难、自由裁量乱、涉法信访多等问题,对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审判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紧盯司法公正“关键人”,探索创新开展了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将任前考察监督向任后履职监督延伸;回应群众关心关注司法热点,组织人大代表临案监督、列席审委会、监督案件执行、进法院等活动。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深入监督,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审判工作质效得到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近日,该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十三条措施(试行)》,就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督和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从健全联络机制、报告通报、旁听庭审、列席审委会、监督案件执行、工作会商、走访代表等方面提出了十三条具体措施,以规范的制度不断增强全院干警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记人民法院初心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下一步,该县人大及其常委将坚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不断深化司法监督、推动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在监督中促进法院不断转作风、优服务、提质效,让司法为民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