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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19 14:28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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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

2024年12月17日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支撑,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贯彻党中央战略决策的有力举措,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我市属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担负着守护我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责任,需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市最具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本钱,市委深入践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科学论断,提出打造美丽中国安康新样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生态宜居的幸福安康,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市委重大部署的促进落实。

二、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1.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保项目成效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成效突出县(市、区)的资金倾斜。健全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2.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设立“两山银行”,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践。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进排污许可与各类管理制度有机衔接。鼓励企业依托排污许可证建立“自证守法”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大力推广环境治理减污降碳新技术。督促排污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完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

3.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严格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提升生态文化传播力。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环保志愿者参与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行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家居、绿色消费。

4.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体系和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类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责任。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机制。探索推进规范高效的“专业化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5.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有利于环境治理的交易、投资、建设、运行。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工业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企业托管服务试点。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工业污染地块安全管控和开发利用。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体系。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6.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完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将有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的排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公开曝光。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7.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持续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常态化投入机制。争取中省财政对我市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转移支付政策,以及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相关政策。优化和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稽查管理,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采矿权、排污权抵押融资和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等模式,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三、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8.提升科学治污能力。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形成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强“两场(厂)”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渗滤液安全处置。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成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9.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环境科技成果与实际环境治理需求对接,促进环境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10.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健全体系完备、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提升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控管理能力。

11.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执法练兵,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法,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市南水北调应急处置中心平台应用,构建全网络、全覆盖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协调联动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和物资配备。建立统一的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提升行动。

13.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措施、机制改革,健全会商、联动机制,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统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破解污染防治难题与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共同推进。关注民生环境,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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