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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19 09:01作者:AkrdadmiN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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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719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颁布以来,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加强基础保障,有序推进改革,狠抓监管执法,强化食安措施,为“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会议指出,我市“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监管体系运行不畅,基层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较弱,“三小”食品安全令人堪忧等问题。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大“一法一例”宣传力度,牵头全面梳理查找各部门存在的监管职能交叉和空档问题,指导建立部门工作对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研判和开展联合行动。市县区要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职能、夯实任务、细化分工、无缝对接,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安全监管体系。要把好村级协管员选配关,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考核评比,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有效化。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食安监管能力。要积极选拔培养专业人才,充实优化监管队伍, 配备相对稳定的基层工作人员,建立严格、完善的队伍管理机制,确保基层监管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分层分类的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及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重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领军人才,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采取动态监管、例行检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经常性地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食品源头、重点领域及特殊行业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种植养殖过程及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力度,持续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群集中领域的食安监管工作,对全市网络订餐、家居、少儿之家、建筑工地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织密监管网底。

三、统筹提升检测能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避免重复”的原则,对农业、卫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人力技术等进行优化整合,发挥最大效能,鼓励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努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支持和指导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自检能力,严防严控食品生产的安全风险,切实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四、大力实施提档升级,促进“三小”健康发展。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三小”业主进店入市生产经营,逐步取缔中心城区的食品流动摊贩。通过规划引导、项目支持和市场运作的办法建设“三小”经营示范店、示范街、示范村等,用以奖代补方式,改造提升一批有影响力的“三小”生产经营条件,运用评星定级、公布黑名单的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及负面警示教育作用。针对新规划、建设的“三小”集中生产经营场所,要提前介入指导“三防”、上下水等食品安全设施的布局规划,确保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发展。严格“三小”准入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监管力度,严格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并建立健全鼓励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三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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