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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述职评议应做到“三个坚持”
发布时间:2017-11-10 16:43作者:邹 涛来源:石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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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任后监督的常用方式,如何有效开展述职评议,确保工作实效,笔者认为应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人大常委会应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纳入党的领导,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工作、亟待解决工作,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当地党委沟通后,拟定述职评议人选,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述职评议人员,审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并将述职评议结果向党委汇报,将评议结果运用与党委干部任用挂钩,提高述职评议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坚持实事求是。述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评价,是代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肯定成绩要以点带面、客观真实,以利于激发其工作动力,指出问题应小中见大、准确无误,让被评议人受到触动,以利于改进工作。

坚持注重实效。述职评议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方法,通过述职评议履行好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这一重要职责,找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不足,抓住重点问题,深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最终达到改正不足,改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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