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3 13:59作者:来源: |
小微企业以劳动密集产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为主,吸纳了大量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安康市小微企业多达十几万家,不仅占据着安康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也推动安康特色产业、富硒食品、旅游产业发展,而且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后劲,担任着守护安康“青山绿水”的责任,担当着保护“南水北调”工程这一千秋万代的重任,同时也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承载着众多创业者、务工者的希望和梦想。
安康市小微企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也存在多方面因素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其中用电成本问题就尤为突出,企业用电供电局实行的是“峰谷平”计价,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点至12:00点,下午1:30点至7:00点按“峰”段计费,每度电高达一元多,而“谷”段电价确实很低,只有0.28元每度电,但是时间段却是在晚间11:00点至早上6:00点,安康小微企业大多数从事农业食品加工生产,食品关系民生大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宜在夜间操作,所以“谷”段电价虽然优惠,实际是除了冷库用电之外无法享受。
为了促进安康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帮助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我建议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一) 降低小微企业投产初期用电成本,对三年内新建企业、新增项目的工业用电(包括招商引资项目用电),实行降低或减免政策,帮助降低新建企业项目投资成本,加快企业发展。
(二)对诚信用电企业实行期末结清制,对近三年诚信缴纳电费的信用企业,实行期末交费,取消提前预缴费制度,减少企业周转资金压力。
(三)对稳定用电企业实行降低电价,根据企业年12个月用电进行监测,对年生产能力达10个月以上的用电企业实行降低电价政策,激励企业正常化运转,从而降低成本。
(四)调整“峰、谷、平”时间段电价,根据安康上班工作时间习惯,适当调整“峰谷平”时间段,降低“峰”段电价,减少企业运行压力,降低用电成本。
降低和调整用电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优势,释放企业产能,发挥杠杆作用,对帮助小微企业度过建厂初期难关,稳定员工就业,帮扶贫困人口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李 琼
附议代表:赵永林 李涛 旬阳代表团